畢業相關事宜
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並施行。
碩士班學生於申請學位考前,應於修業年限內有研究論文、專利或相關競賽等成果,且以中國醫藥大學運動醫學系名義,並與指導教授共同參與獲得積分2分,並於申請學位考前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至系辦,始得申請學位考試。除與系上領域相關 (運動科學、健康體適能與運動防護) 之學術活動、期刊、專利與競賽外,其他需經系務會議決議認可。
★ 積分計算方式:
| 1、 | 發表論文於與系上領域相關之英文期刊。第一位或通訊作者採計 4 分,第二位作者採計 3 分。 |
| 2、 | 發表論文於與系上領域相關之中文期刊。第一位或通訊作者採計 2 分,第二位作者採計 1 分。 |
| 3、 | 發表論文於系上領域相關之國際研討會。以外國語文口頭發表者 2.5 分(第二作者 1 分、其他作者 0.5 分),以外國語文海報發表者 1.5 分(第一作者)。 |
| 4、 | 發表論文於系上領域相關之國內或國際研討會。以中文口頭發表者 1.5 分(第二作者0.75分、其他作者不採計),以中文海報發表者1分(第一作者)。 |
| 5、 | 申請獲得國內發明專利積分 2 分、國內新型或設計專利積分 1 分;國外發明、新型、設計專利積分 2 分。取得國外專利者,需檢附中譯本。 |
| 6、 | 發表研發作品於系上領域相關之競賽獲得第一名積分 3 分、獲得第二名積分 2 分、獲得第三名積分 1 分,佳作或特別獎項積分 0.5 分,獎項僅有傑出論文獎積分 2 分、優秀論文獎積分 1 分。 |
| 7、 | 參與系上領域相關之學術研討會與競賽,並檢附參加證明者,每次 0.25 分。至多 0.5 分。 |
★ 下載檔案 :
★ 學校相關規定 :
